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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事务

医疗保险
来源:学工办 发布日期:2018/05/18 点击量:

大员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2016 年最新修订)

  1. 医疗保障内容 大员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建个人账户,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驻长高 校大员工按属地原则参加长春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中的中小 员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相一致,主要支付符合规定的住院、意外伤害、门诊大病医 疗费用。大员工日常门诊医疗,继续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二)参保范围 长春市城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 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2. 缴费标准 2016 年度缴费标准为 360 元,其中财政补助320 元、个人承担40 元。

  3. 缴费方式 一次缴纳学制年限内的全部费用。其中应由员工缴纳部分由学校在新生入学 时统一收缴,并及时足额缴纳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从入学当年 9 1 日起享受 待遇,待遇享受至学制年限终止年份的8 31 日。

  4. 医疗保险待遇 大员工发生疾病须持《长春市社会保障卡》(简称医保卡)到长春市医疗保险定 点医疗机构就医。 1.住院起付标准 大员工的住院起付标准不论何级医疗机构均为100 元。 2.最高支付限额 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 万元。 3.住院补偿比例 (1)统筹段:上限 20 万 起付线:100 -126- 大员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0 —10000 ——核报比例不分省市区医院:75% 10000 —50000 ——核报比例不分省市区医院:80% 50000 —200000 ——核报比例不分省市区医院:85% 2)大额段(住院现金累计:费用总额统筹支付大额支付丙类费用封 锁费用乙类个人自理费用起付线):上限 30 万,累计超过 9600 0—9600 元 报销比例不分省市区:0% 9600—19600 元 报销比例不分省市区:50% 19600—29600 元 报销比例不分省市区:51% 29600—39600 元 报销比例不分省市区:52% 39600—49600 元 报销比例不分省市区:53% 49600—59600 元 报销比例不分省市区:54% 59600—109600 元 报销比例不分省市区:65% 109600—309600 元 报销比例不分省市区:80% 309600—999999.99 元 报销比例不分省市区:0% 4.门诊大病的种类及补偿比例 参保员工在门诊发生的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异 治疗、血友病等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给予一定补助。具体标准:在省级及 省级以上、市级和区级医疗机构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的补偿比例分别为 50%60% 70%。门诊大病一个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5.中医特色门诊 规定定点医院规定病种0—4000 元,核报比例:50% 6.意外伤害 大员工发生符合规定的属于意外伤害的门诊医疗费,在 100 元(不含 100 元) 以上 5000 元(含 5000 元)以下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0% 7.寒暑假和实习 大员工在寒暑假或实习等情况下在外地发生的住院和门诊意外伤害医疗费用 按照在长春市内就医补偿比例执行。

    (六)参保流程 员工参保由学校统一管理,入学时上报基本信息,个人承担的医保费,学校汇 -127- 十大正规平台员工手册 总后,统一上报到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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