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正规平台本专科员工奖学金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员工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员工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员工实行奖学金制度的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年奖学金依据员工本学年的综合测评结果进行评定,综合测评依据《十大正规平台本科员工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的规定进行。
第三条 本专科员工奖学金设有学年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两种,统一由员工工作部分配名额并组织评审。
第四条 学年奖学金分三个等级:
(一)一等奖学金,奖金 2000 元,评选比例不超过员工总数的 5%;
(二)二等奖学金,奖金 1000 元,评选比例不超过员工总数的 10%;
(三)三等奖学金,奖金 500 元,评选比例不超过员工总数的 15%。
第五条 员工获得学年奖学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大员工行为准则,道德品质端正;
(二)学习勤奋、刻苦,目的明确,学习成绩排名在前 1/2;
(三)关心集体,热爱社会工作,能主动为集体、为同学服务,自觉参加公益活动;
(四)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自觉锻炼身体,达到《大员工体育合格标准》;
(五)所在寝室达到“十大正规平台阳光寝室”标准。
第六条 单项奖学金是为充分发挥员工自身特长而设立的。包括学习优异奖、社会工作奖、精神文明奖、文体活动奖、社会实践奖、学术科技奖、阳光先进个人奖。单项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300 元,评奖比例不超过员工总数的 10%。
单项奖学金获得者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学习优异奖:
1.学习成绩排名前 2 名;
2.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二)社会工作奖:
1.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工作踏实认真,取得突出成绩者;
2.积极开展员工活动,热情为同学服务,在校内外形成良好声誉者;
3.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取得突出成绩者。
(三)精神文明奖:
1.在促进校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2.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帮贫助困等突出事迹者。
(四)文体活动奖:
1.在文艺、体育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2.在各类文艺、体育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五)社会实践奖:
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服务社会、社会效益突出者;
2.撰写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作品、论文和社会调查报告,并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者;
3.在学习实践、专业实习中综合能力较强,成绩突出者。
(六)学术科技奖:
1.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和科学研究并取得突出成果者;
2.在各类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3.在公开发行的学术、科研刊物上发表文章者;
4.在各种创新活动中,构思新颖、有创意,成绩突出者。
(七) 阳光先进个人奖:
1.团结寝室同学,主动维护寝室安全和卫生,遵守学校公寓管理规定和作息制度,没有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和人为事故者; 2.所在寝室连续两次获得“阳光寝室”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