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需要审批的城市及注意事项
北京市:与在京的中央部委或其直属单位签约(党群口除外),除签订协议书外,还要出具人事部统一印制的《进京申请表》,其中北京生源为粉色表,非北京生源为绿色表。与在京的北京市市属单位签约的,除签订协议书外,还需单位出具北京市人事局的接收函一份(北京生源除外)。
上海市:与在上海的单位签约,除需签订协议书外,还需出具加盖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公章的非上海生源进上海审批表一份。
天津市:与在天津的任何单位签约,除需要签订协议书外,还需要出具加盖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公章的非天津生源进津审批表。
青岛市:与在青岛市的任何单位签就业协议,除用人单位公章外,还需要有青岛市人事局盖章。
杭州市、广州市、南京市、深圳市、大连市、珠海市、厦门市、宁波市等城市都需要出具有当地人社局盖章的接收函或在三方协议上加盖人社局的公章。
此外还有部分省、市、自治区也制定了有关毕业生接收方面的政策,一般以其当年的文件为准。